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人们对于办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网上办理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如今,水利部也推出了网上办理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销流程的方式,让人们可以更加方便地处理相关事宜。
整个流程分为五个部分:
1. 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
2. 受理: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接收申请材料后,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作出处理,并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线送达申请人电子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
3. 审查:由水利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 许可决定:经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则由水利部予以注销注册,出具准予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则出具不予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5. 许可送达:由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将电子许可文件通过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线送达申请人。
申请该注销流程的条件如下:
1. 申请人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
2. 申请程序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3.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
准予许可的条件:
已注册为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且注册有效期未届满。
禁止性要求:
1.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 申请在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4. 不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四章关于继续教育要求的。
5. 受刑事处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6.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被警告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1年的。
7. 存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二)或(三)项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2年的。
8.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3年的。
9. 存在《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或(五)项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满5年的;情节特别恶劣或因过错造成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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